高职单招合作协议书
合作方(甲方):
合作方(乙方):
为了促进资源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及相关资源;
2、乙方为甲方组建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的销售团队,并向甲方引荐成交学员。
3、所组建团队归属权为甲所有,乙方享有人事支配权。
第二条 合作期限及具体内容
1、本协议有效期2020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自签订之日起计本协议效力到期自然终止。
2、乙方负责团队建设,让团队通过电话销售、转介绍等渠道向甲方推荐潜在学员,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签约活动。
3、甲方负责自身品牌的运营发展和管理工作,并承担具体项目的前期线索补给、洽谈指导、审核及合同签订、学生后期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 费用结算
通过乙方推荐签约成功并缴清费用的学生,甲方以月为单位,在除去运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公司水电费、办公用品采购费等成本费用)后,按照剩余利润的20%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前期合作费用。盈利期甲方再按乙方约定向甲方补齐到40%的利润分成。
甲方承诺:前述款项将在每月初的5-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在运营过程中,如单方面运营造成的损失和失败,由主要责任人承担;(如是双方都有责任与共同的责任,由分红比例承担)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合作台账,定期核对,以便准确结算。
2、甲乙双方属于利润与风险共同分摊的合租模式,乙方占有40%的分红权和40%的风险亏损责任。
3、由于乙方资金问题,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前期资金由甲方全部垫付,后期回本后先补齐,若项目结束未能补齐,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按分成比例未能补齐部分的空缺。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有权终止与合作:
1、乙方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困难,或出现欺诈学员、挪用客户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
2、乙方在前期洽谈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误导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经甲方通知纠正而拒不执行或怠于执行的;
3、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通过协商获得解决;
4、本协议到期,双方没有就续签合作协议事宜达成一致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合作:
5、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或出现欺诈学员、挪用客户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
6、政府部门强制停止甲方业务活动的;
7、甲方内部管理出现重大问题可能对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8、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发生重大分歧且不能通过协商获得解决的;
9、本协议到期,双方没有就续签合作协议事宜达成一致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行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均应自觉遵守。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顾全大局是双方均应坚守的准则。违法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项或变更事项,双方可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