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急件:随到随办。
2、急件:一天内处理完毕。
3、普通件:三天内处理完毕。
4、超过处理时限的文件,由秘书室催办。
5、各级审核人员及会签人员均无原则在公文签呈上签名,并标示日期,以明确责任。
2024-11-15
2024-11-14
2024-11-13
2024-11-12
2024-11-11
2024-11-10
2024-11-05
2024-11-01
2024-10-30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