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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4-04-17 20:23:36

上半年,我市价格工作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八周年为契机,以文明行业创建为抓手,以促进发展、稳定物价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服务经济发展这个重点,立足上级运用价格杠杆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和促进新农村建设这个要求,在加强依法行政、深化价格改革、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价格服务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八周年为契机,扎实做好宣传贯彻和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是《价格法》实施八周年。为确保宣传贯彻《价格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坚持依法治价、打造价格诚信、构建和谐常熟”为主题的《价格法》宣传月活动,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召开座谈会、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展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并在《常熟日报》连续登载各类价格政策及信息34期,把《价格法》宣传深入乡镇、社区,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治价氛围。二是梳理执法依据。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上报工作的通知》(常法[XX]7号)精神,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考核、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等九项配套制度,并汇总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关于报送已公开现行文件的通知》(常政办发[XX]17号)精神,梳理XX年1月至XX年12月形成的所有应当公开的现行文件,共计556份报送档案局,XX年1月至6月形成的现行文件97份报送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现行文件查阅窗口”。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常办发[XX]33号),将梳理的政府信息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并将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情况、现行文件等内容在“中国常熟”政府网站正式上网。

二、以文明行业创建为抓手,扎实做好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

为提高局机关的行政能力、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今年上半年,加大了创建文明行业力度。一是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有章可循,为保持省级文明行业和苏州市文明单位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从台帐建设入手,树立创建台帐示范效应。全面梳理了XX-XX年度的文明创建台帐资料,先后完善了适应工作需要的49本台帐,涵盖了资质荣誉、单位概况、申报资料、创建活动四大类十个方面,脉络清晰,主题鲜明,集中反映创建的内涵和外延。5月10日,苏州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会议在常熟召开,省物价局、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文明办和各县市(区)物价局领导对我局台帐作了高度评价,市文明办还将其作为示范台帐在全市推广。三是从队伍建设入手,抓紧党员干部教育。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活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在执法人员中开展法规

政策学习活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治价水平。

三、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的,扎实做好价格的调控和管理工作

上半年,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据统计,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零售价格指数101,农资价格指数99,实现了价格调控预期目标,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规范能源价格秩序,加快构建节约型社会。为深化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及时规范价格秩序,顺应了优化消费结构、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如针对液化气进价大幅上涨的实际情况,及时改变价格管理形式,由指导价管理改为临时调价,市场调节平稳后,恢复执行指导价水平;针对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按上级规定二次调整了成品油价格;会同建设部门向市政府请示调整自来水价格,并于五月份发出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基本水价二升一降一平,明确自7月1日起的用水量开始执行,同时,按省政府规定征收“南水北调基金”0.07元/立方米。二是强化服务类价格管理,加速推进服务业发展。规范蒋巷村农业旅游示范点、沙家浜红色旅游景点、宝岩生态观光景点等门票价格,保持了门票价格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为吸引外地团队来常旅游提供了价格支持。加强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落实春运上浮价格,规范客运价格行为,举行城市公交票价改革听证会,合理制定常熟经济开发区区域公交票价,为开发区建设服务。规范全市停车服务费收费管理,发出关于机动车停放收费的相关通知,尽力减轻车主负担。加强货运、配载市场的价格管理,努力使其与周边开放市场的价格水平接轨。与此同时,认真开展涉及服务业收费清理工作,主要摸清了涉及旅游行业的收费,经查我市旅游业不存在搭车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乱收费现象,收费负担较轻。三是疏导各类价费矛盾,加强和谐型社会建设。加强涉房价格管理。不断规范商品房销售与物业收费等市场行为,积极探索开展成本调查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稳定住房价格。核定商品房预(销)售价格26批次,核价面积98.2平方米;接受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9批次,备案面积11.8平方米;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8次。全市住房价格和物业收费标准基本稳定。与此同时,还对房地产市场开展了充分的调研,如调研并公布了城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水平,开展了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部分优惠政策和措施的调研,做好了《苏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实行前的调研,充分听取业主和物业企业的意见,由物价部门具体制定过渡为物价部门公布、业主和物业企业协商选择,从而更好地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医价格管理。不断规范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使广大病患者享受药品价格政策带来的实惠。及时贯彻了省物价局印发的《江苏定价目录》,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确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并确保准时执行到位。转发上级关于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核定问题的通知,对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零售价格,改变过去在中标价基础上继续让利给医院的做法,把让利部分留给患者。疏导苏州市XX年招标药品、但XX年已撤标而我市在执行XX年价

格的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审核调整了中医院的自制剂产品价格,这两项工作确保了医院的临床用药需要。加强涉农价格管理。不断规范农资价格销售行为,及时贯彻种子价格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贯彻上级关于切实加强水稻种子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种子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水平。贯彻省局下达的XX年水稻、棉花种子销售指导价格,严格控制上浮幅度,有效降低了水稻、棉花等种子价格不断上涨对农民带来的损失,及时疏导了农民群众反映“农资贵”的矛盾。

四、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任务,扎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和依法治价工作

上半年,面对市场存在的价格上涨因素,根据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需要,以专项检查为主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涉医价格专项检查。对10多家医院、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肃处理6起违法案件,没收非法所得40多万元,促使药品零售价格执行到位,有效规范医疗收费秩序。二是组织开展涉农价格专项检查。针对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及时对化肥、种子销售企业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常熟市场农资价格的稳定。对乡镇和农村的计划生育收费、婚姻登记收费、农民建房收费、中小学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退还不应收取的计生随访押金、建房押金、双休日补课费等。三是组织开展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整治行动,以政策提醒形式要求各批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成品油价格政策,对30多个加油站进行检查,纠正个别加油站零号柴油由于批零倒挂而超价销售的行为,对柴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跟踪检查,规范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此外,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服务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为维护节日市场的正常秩序、配合创建“全国消费放心城市”起到了促进作用。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58件,经济制裁总额88.1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85.57万元、退还用户2.57万元。受理各类价格举报244件,立案查处54件,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190多次,结案率为100%,回复率为100%,退还消费者金额5300元。为有效规范价格和收费秩序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以积极履行服务职能为依托,扎实做好为社会和群众的价格服务工作

服务始终是价格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来我局特别强调服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在服务中体现作为,在服务中提升地位,在服务中奉献社会。一是始终抓好服务领导的价格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建立了粮棉油农副产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副食品、医疗药品、教育和服务收费、地方名优产品等价格信息库,每月提供120种商品的监测数据,及时完成省五类报表和苏州市三类报表的数据监测和上报,真实反映老百姓消费水平和市场价格变动形势。面向市场捕捉价格信息,预测市场价格走势,并把这些信息通过书面调研报告、《常熟价格监测》、常熟物价网、“168”价格查询服务台、医药价格信息网等渠道,为省局、苏州局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供了系统、全面、专业的价格信息和价格决策建议。二是始终抓好服务社会的价格认证工作。巩固涉案、车损、商品房价格认证(评估),拓展旧机动车、资产评估业务,受理各类价格认证2663件,商品房认证面积383951.42平方米,认证标的215.74万元。在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三是始终抓好服务基层的价格窗口工作。在XX年收费年检换证工作中采用窗口科室联动工作模式,将服务向上拓展到职能科室,向下延伸至乡镇物价办,通过收费科上门收费年检时收回老证、物价窗口审核制作好新证、窗口工作人员和乡镇物价员联合上门送证,共为9个乡镇送证175套,充分发挥了窗口和乡镇物价网络的服务功能,以优质的服务换取收费单位的方便,体现了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市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目标,以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主线,以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价格机制为重点,以制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价格政策为要点,以优化价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力点,创造性地做好各项价格工作,为推进富民强市、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具体做到“三个致力于”。

致力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一是积极促进节约用水。以开征南水北调基金和自来水价格调整为契机,将重点放在水资源费到位和基本水价有利于节约用水方面,加快研究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实施方式对促进节约用水的作用,继续抓好水价、成本等资料的调研分析,为争取明后年完成好原“十五”期间水价改革规划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积极促进节约用电。密切关注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的进度,落实省局批准的上网电价,处理好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对地方热电厂的影响,继续实行差别电价,加大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力度。三是积极促进节约能源。及时落实上级下达的天然气价格政策和调价方案的实施,确保天然气每两年调价一次方案的顺利出台,处理好民用液化气价格矛盾,建立起依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价格的机制,处理好汽油价格上涨对公交出租车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行业的影响,降低油价进一步上涨对公交和出租行业带来的绝对压力。研究制定垃圾无限化处理收费,择机出台生活垃圾处置费。

致力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和谐型社会建设。一是稳定住房价格,疏导“买房贵”矛盾。认真落实国务院稳定住房价格的一系列文件,重点贯彻“国六条”,以商品房成本认证为手段,“一价清”制度为规范,切实管好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努力使全市的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稳定下来,建立良好的商品房价格秩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在确定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公布相应的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企业协商选定服务等级并收取相应费用,改变现行由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做法,还权于企业。二是整顿药价秩序,疏导“看病贵”矛盾。结合国家公布的药价目录,配合卫生部门推行的药品集中配送

制度和药品医疗器材集中招标制度,及时公布招标药品和医疗器材最高零售价,督促医院执行好国家新出台的招标药品价格计算规定,坚决使虚高的药价降下来,让利于患者。积极疏导药价矛盾,每月梳理一次现行药价,密切关注、及时疏导矛盾突出、临时急需的药品价格。加强医院自制药剂的价格管理,适度下调以化学原料为主的自制剂价格,制定上调以中药材为原料的自制剂价格,确保医院临床使用。以苏州市行业协会议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作为本市的参考价格,继续公布市场调节价药品的市场参考价,防止市场调节价药品涨跌异常情况的产生。三是落实公平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跟踪调查已经公布确定的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事项,逐项筛选现行各种差别价格政策,凡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措施在报请上级批准后坚决予以取消,凡服务业中涉及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行业,本着有利于发展的原则,从宽并灵活管理。用足用好旅游参观景点门票价格的上浮政策。本着城乡一体的发展要求执行同一等级统一标准的方法,加强停车场收费的管理,促进停车服务业的发展。适应招商城配载市场有序放开的需要,调节现行偏高的运价水平,把已下降的运价再次下调,促进商品市场的发展。配合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价格管理活动,提倡行业价格自律,继续完善和发展已实施价格等级管理的行业。

致力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常熟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维护农民利益。继续落实好主要农资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差率管理措施,杜绝超差率销售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发生。加强乡镇药品价格管理,努力使不合理的药价降下来,尤其是把乡镇卫生院统一纳入招标范围,改变城乡药价差距过大的状况,让利于农民。巩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政策,贯彻执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工子女上学负担。二是积极促进农业发展。坚决落实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制度,管好种子价格,落实好农业补贴,让农民放心种粮、开心售粮。积极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收益预测,积极开展农作物和农资价格专项调研,积极开展与发展农业相适应的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发展。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发展。调整农村环卫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积极支持全市开展的“村庄整洁行动”。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实行集中焚烧处理,充分利用再生能源为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发展进程,重点落实涉房收费的减负问题和农民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政策的到位,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