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x委办函〔2017〕x号)要求,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方式,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培训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运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要于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公共场所等地设置咨询台,采取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介绍我国安全生产法治进展成效和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工作程序,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和问询,征集公众关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要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名单;要坚持以案说法,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组织各级主流媒体集中跟踪一次检查执法活动,生动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现场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活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门的活动计划和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发动媒体营造声势,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
(二)认真开展总结。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并提早谋划明年活动。要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本镇(区)、本部门或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卢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