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应守的规矩和纪律,也是传承中华民族美好传统的应有之义。但受不良习俗的侵扰,我县一些地方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依然存在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既给广大群众造成了沉重的人情压力和经济负担,又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因此,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文明节俭,移风易俗。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强化文明节俭意识,以倡导文明新风为己任,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少办的要求,量力而行确定宴请标准,严格控制邀请对象和范围、减少浪费,自家老人过寿、子女满月、升学参军、新居落成等喜庆事宜,尽可能只在直系亲属范围内庆贺。移风易俗从我做起,积极倡导崇德尚礼、健康节俭、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二、遵章守纪,执行规定。按照《xx州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xx纪发[2017]8号)和《xx县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试行)》(定办发[2017]39号)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并要进行事前报备承诺、接受事中检查和事后调查。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不触碰纪律的红线,时刻以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示范引领,树立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不良风气,以身作则做好宣传引导,不违反规定参与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动员身边朋友、同事、亲属一起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积极践行、共同营造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社会新风,争做推进社会新风尚的积极践行者。
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是时代的先行者,党风政风是社会民情的风向标,清风徐起、革故鼎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纪律、破陈规、树表率,携手共建风清气正、文明和谐的新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