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局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局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8日至2月5日期间,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检
查组(名单附后),全面开展办公用房、危旧房、经营场所、森林防火、渔船安全等薄弱环节的排查整治力度,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局属各单位也应结合实际成立检查小组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与整改。
二、检查内容
1、场所要重点抓好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商家、店铺的“三合一”、易燃作坊、农资仓库的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要立即整改,必要时采取清退措施。对出租的危旧房要深入排查,对搁置的危旧房和其他建筑物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监控、修缮或拆除,以消除安全隐患。
2、区森林公安局、区林场要重点抓好森林防火安全,加强林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不定时巡查,严禁在林区抽烟、使用明火或进行野炊等活动。森林防火要镇街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3、区渔政管理站要重点加强钱塘江流域渔业作业安全的监管,对渔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4、局属各单位要重点检查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日常安全特别是消防及用电安全的管理,对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对老化线路、变压器等社保进行一次排查和维护保养;单位车辆安全管理、春节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等方面(以各单
位自查为主,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文字和统计表格上报局办公室)。
5、检查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以及应急预案落实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节日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对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单位从1月18日开始全面排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全面到位、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要利用节日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4、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和应急机制,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重大情况立即报告。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日报表请在当天15:00时前报局值班室,局值班电话:xx,传真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