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个小社会,是城市的细胞,担负着党和人民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社区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各项政策在群众中落实、贯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定、社会稳定。
一、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社区的主要工作就是服务居民。在服务过程中,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务比较多,也比较复杂。
我们在做工作时,坚决做到依法办事,不带私心、不谋私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同时,通过橱窗、板报、召开会议等宣传形式,把宣传工作做到位,使居民群众关心的事、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在实际工作中,依托《村民自治组织法》,实行民主、公开的管理模式,把一切权力交给居民代表大会,大事小事由居民代表大会决定。依托有关法律,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制度。
对于修补房屋、铺设道路、困难救助等大事均实行“集中酝酿、民主论证、意见反馈、公开表决”的系统决策,制定了“干部提议、群众商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的工作程序,并设立监督小组,让居民群众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低保户、困难户的认定工作与居民利益息息相关,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群众矛盾。
社区在这方面实行民主评议,打破人情关,力求真实性。以往困难户找社区,变社区主动关心帮助困难户。
具体做法是:低保户、困难户将申请送给居民组长,由居民组长会同辖区内的居民代表一起去调查该户的家庭收入情况,调查结果与困难户见面核对,如有疑问则由专管员组织其他辖区居民组长、居民代表交叉调查,核实后再提交社区审核:社区觉得有疑问,再明察暗访。通过几个回合,基本准确后再在居民代表大会上进行民意测评,实施打分制,并当众公开结果,然后公示、上报。
几年来社区上报的低保户、照顾的困难户准确率为100%,没有一个被退回,没有一个群众上访。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保障了居民的利益,得到了居民的一致认可。
二、依法协调,解决群众矛盾纠纷
协调居民之间的矛盾,是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引发矛盾上交、上访等,影响社区稳定和谐。遇到此类情况时,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为主,以情以理为辅,协调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矛盾上访的困扰。
具体工作中,一方面,积极主动联系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司法所等部门,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及时宣传与居民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使居民熟悉法律服务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提高居民法律知识知晓率。
另一方面,居民发生矛盾纠纷后,社区在充分调查矛盾缘由后,邀请司法部门专家与社区群众代表一起,与矛盾双方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帮助教育,解决双方矛盾,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居民乱搭“露天灶”,引发了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数千元,事后社区深入现场调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认真听取居民意见,得知少数居民因物价上涨,为节约开支,在家前屋后私搭“露天灶”。
针对此次事件,首先,对私搭“露天灶”的居民进行说服教育,从法律层面详细了解了利害关系。随后,根据新加坡社区管理经验,当月在社区小礼堂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邀请了派出所、城管、村建办、综治办、社区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大家实话实说、民主决策。会上,详细介绍了火灾原因、受灾情况,居民代表们谈了感受和乱搭建的危害,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认为贪小利必有大害,一致形成了取缔“露天灶”和严禁私搭乱建的决议。
会后,社区立即将决议进行公告,并成立专项督察组。居民的“露天灶”在4天内全部自行拆除。
正是因为坚持依法调解,居民的矛盾得到了快速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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