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坚决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标准表述」
[原因]
常言道,民可载舟,亦可覆舟。民心是政权的生存之本,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言必信、行必果、取信于民,这正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信仰唯物史观的必然展现。
取信于民是反腐倡廉的制胜之道。秉行取信于民,得到人民真心实意的支持、参与,反腐斗争就一定能取得实质性、决定性的胜利。反之,这个斗争面上再有声势也只会走过场,至多是少数人的空忙、苦劳。
维护和实现群众利益是反腐工作的根本目的。群众是腐败危害的最终承担者,或者说,群众是腐败损失的最终“买单”人。很多直接侵害老百姓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直接成了愈演愈烈的群体性事件的最大祸首。由此,严重威胁到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固。
[权威观点]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对策措施]
反腐倡廉取信于民,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必须牢固地树立和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幸福、人民的尊严为本,人民的利益、幸福、尊严重于泰山、高于一切。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宗旨、最终归宿。执政为民,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服从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应该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观的核心价值。
其次,必须高度关注民生,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严惩腐败,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腐败不除,民生不张。腐败是损害群众利益、障碍民生发展的最大祸患。不仅要继续从严治理大案、要案,坚决果断,决不手软,一查到底,高度透明,给人民一个明白、满意的交代,而且要抓紧对发生在老百姓周围的“身边案”的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在改革发展中的应得之惠落到实处。一面抓发展、改善、保障民生,一面抓严惩腐败,两者紧密结合,更能彰显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本色。
最后,必须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民主性、科学性以及权威性、有效性。
科学是对规律的正确认识,正确认识只能来自群众的实践、群众的智慧。群众的智慧靠民主来凝聚反腐倡廉科学制度的建立一定要依靠群众的智慧,依靠发扬民主。只凭少数人闭门造车、冥思苦想,脱离民意、民智,制度就与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性无缘。出现一些制度仅仅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重复出台、就是不能落实的情况,根本性的原因就在于此。所以,我们仅仅懂得制度具有决定作用、根本作用并不够,还应懂得什么样的制度才会具有决定作用、根本作用。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也是同样道理。